
淮海抗日根据地纪念馆工程淮海抗日根据地纪念馆方案设计工程招标公告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淮海抗日根据地纪念馆方案设计工程(二次)已经县政府批办件第48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淮海抗日根据地纪念馆方案设计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沭阳县南湖公园院内原5D馆。 1.2工程规模:将沭阳县南湖公园5D馆改造为淮海抗日根据地纪念馆,其中建筑外立面改造约3700㎡,室内布展面积2300㎡,周边绿地改造约16700㎡,总投资约2500万元。 1.3设计周期:方案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共计30日历天(以上时间不含审批或审查时间)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技术资料及规范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乙方提交审查通过的规划方案付30%,施工图及配套工程设计完成后,甲方支付总额的5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1.6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淮海抗日根据地纪念馆方案设计工程(二次) 【招标范围:可研报告及建议书编制、节能报告书或节能报告表编制、环评报告表编制、设计概算、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布置、工程初步方案设计、效果图审核、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附属配套工程(包括景观绿化等整个项目的图纸(含二次深化设计项目)并审查合格等。】 1.7本项目预算价为84.9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84.9万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如果无展览陈列工程设计类资质,经业主单位允许后由中标单位专业分包给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注:投标单位需具有纪念馆类相关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认定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4.4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分分值达到65分及以上。 4.5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4.5.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4.5.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5.3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4.6其他条件: 4.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6.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关于对投标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具体在“信用中国文件”和“信用江苏文件”网站查询,不同网站公布的信用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7日09:00至2019年01月03日17:30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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